3、邂逅

3、邂逅

桐朋中学有所谓的“图书时间”,在图书馆读自己喜欢的书,写感想文。而我稍微乖僻,当大家在看图书馆的书期间,独有我一个人在看家里带来的书。第一本是河出书房出版的《绿版世界文学全集》之中的赫塞第一卷。

所谓的“绿版”,如今在书店也能看到。沉着的绿色钉装、文字和大小非常易读,收集了不少作品。整整齐齐地装在盒子里,当时卖三百九十元一卷,现在想起来,便宜得难以置信,那时我每个月的零用钱是五百元,可说是贵重书籍了。

这一份书收录了赫塞的“乡愁”、“车轮下”和“知与爱”三篇小说,译者是高桥健二先生。

德国特有的林中散步、休假中的徒步旅行、小河嬉水,只要踏出外面一步,就有大自然在等候的青春,对于每天只顾搭电车上学的人而言,实在羡慕得无以复加。

读过“乡愁”而写的感想文,获得老师赞赏,有时觉得十分光彩,更加勤恳看书了。嘿,相当纯情吧!

“车轮下”的主人翁被考试所逼,在自己的能力界限和大人们的虚荣之间挤垮而死去,令我深深感动而引起共鸣。我能体验那种心境,则是好几年以后的事。

我最喜欢的是“知与爱”,不知重复读了多少遍。代表“知”的修道士纳齐斯,以及选出修道院,出去流浪的“爱”的雕刻家哥德蒙之间的友情,这是赫塞少有的浪漫趣味作品,理所当然的,我对生活在艺术道上,受到女性爱戴的哥德蒙有共鸣感,而且向往。

其后,我沉迷在赫塞的作品中,《德米安》、《库奴鲁布》、《西达尔他》、《美丽的青春》……

除了最后的长篇小说《玻璃珠演戏》之外,赫塞的作品我都看了。我没看《玻璃珠演戏》,纯粹为了经济理由,因为那时没出文库本。

初中时代还读过其他什么书呢?我尝试想过。对于几时看什么书,或者先看那一本书,我的印象十分模糊,无法作出肯定。

总之,有什么就读什么则是实情。不过,几乎可以肯定全是外国文学——而且大部分是德国或法国的作品。

老实说,我对日本文学几乎毫无认识。我连夏目漱石的书也很少看。为什么?

因为大家环知道夏目漱石或森鸥,令我觉得没趣外,也肯定是出于多多少少的虚荣心,从那时起,小说等于是我“逃避现实”的场所。

数理不好的倾向,随着我从初中升上高中而有改善,然而愈来愈走极端。国语考全级最高分的同时,物理考零分,令人难以置信的成绩。当然上学也不太开心了,有只是为了见见朋友而上学的感觉。

由于小说是我逃离现实世界的避难所,对于描写身边到处可能发生的故事的小说,自然不想看了。更进一步说,我对日本人的名字出现的小说也起反感。

不管是何等悲剧的作品,只要是外国小说,跟自己完全无关的故事,我才会看下去。

尽管如此,我对莫泊桑之类的自然主义作家,却是敬而远之,关于这点,德国文学拥有某种精神主义的思想,悲惨或贫穷不至于太逼真,我反而可以接受。

到了初中三年级时,我有一次决定性的邂逅——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的冒险》。

这本新潮文库出版的书,其实不是我买的。不知何故,家兄买回来也没看,随随便便摆在一边,而我顺手拈来而已。

当然我知道福尔摩斯的名字,但在少年读物鲁潘全集的“奇严城”中,福尔摩斯被鲁潘干掉了,他的配角角色并不特出。

迄今我对福尔摩斯没有被收录在适合少年看的插图文摘版而感谢。如果我很早就知道“花斑之绳”、“红毛联盟”的故事的话,我肯定无法品尝第一次读文库本时的兴奋和趣味滋昧。

让我坦白地说,文摘小说不是小说。附上“适合儿童”的宣传文字,摘录名著大纲之类的书,其实全是“儿童不宜”的。

我觉得,必须让儿童去读一些为那个年龄的儿童而写的原文小说。无论何等粗拙的文摘,读了大致上可以知道故事大意,但是当他去读原文时,将会何等扫兴啊!

即使是经典作品,优秀的就是有趣的。有趣包括各种意思,其中最重要的肯定是“情节有趣”。

为了让孩子喜欢书,而把《少年少女片世界名著全集》交给孩子的父母,其实是在拼命让孩子讨厌书。

离题了。对,另外想起一件事,即是曾经出版过的成人版《世界文学文摘版》。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多夫》编写为新书版一册的大小,发行人的话是:“音乐可以抽出一部分来听,小说也一样。”写得完全估计错误,令我相当气愤。

幸好——而且理所当然的是,这个版本完全不获好评,很快消失无踪。

回到福尔摩斯的话题上。

《冒险》一书使我成为福尔摩斯的“俘虏”,以后接二连三地读福尔摩斯的文库本当然也不太多,不过看得太快,零用钱不够,有时甚至勉强朋友买下来,由我先睹为快的过分行为也有过。

福尔摩斯的小说中,就如世人所评述的一样,最有趣的长篇毕竟是《巴斯卡威家之犬》,短篇是《冒险》。而我因此认识英国正统悬疑小说世界的魅力,并没夸大。

必读的作品不缺。克丽斯蒂、狄森卡、埃勒里奎恩、切斯特顿……

埃勒里奎恩是美国作家,他的小说具有作为知性游戏的悬疑乐趣,类似《Y的悲剧》之类的份量更胜他的“国名系列”作品,其中的欧陆气息更深深吸引我。

从初三到高一期间,称作是疑经典之作的书大都看了,当时的文库本只有创元推理文库,其它早川袋型悬疑小说太贵,我买不起。不过,所谓的经典都大致上被我读过,也就算了。

于是,我就这样亲自写起悬疑小说来,在初中三年级的时候。

我属于不喜欢从事团体活动的人。初一那年,我加入地理学会(因我喜欢天文学),后来觉得半夜观测星星的事麻烦,退出了。初三时,我加入了排球学会,又嫌练球太麻烦,退出了。(为了什么而加入呢?)

然而只有对悬疑小说热衷的时期,曾对几位伙伴说,让我们来组织“悬疑小说同好会”。我还立下目标,不仅是看小说,写小说也在活动范围内。

可是,当我去找班主任,要求这个同好会获得公认时,老师说:“不是有了文艺会吗?”一句话就被推翻了。

若是那样,私下开始也无妨,结果,不仅没人陪我一起看小说,更加没人陪我一同写。这个同好会很快就拉倒了。

其中只有我一个继续不停地写。可是,包括我本身在内,谁也想不到将来它会成为我的份内工作。

假如我迟一年才邂逅福尔摩斯的话,到底我会不会从事小说创作?我不敢说,不过可能性大概是一半一半。

从小学生时代不停地画漫画,到了初三时,终究觉得厌倦起来。原本笨手笨脚的我,从未立志当漫画家而正式拜师学画,只是用一支铅笔去画一些孩子气的漫画,自然会有厌倦的时候。

不过,当时读了赫塞或汤玛斯曼等人的文学作品后,并没有激起我“模仿”的意念。

有什么事可以写的呢?当我涌起那种心情时,“福尔摩斯的冒险”正式“闯入”我的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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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川次郎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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