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铁血之团 序 再见了,我最爱的,别人的新娘子

卷五:铁血之团 序 再见了,我最爱的,别人的新娘子

「文/不可诗意的刀老大」

一直以来,都很排斥开车。

老是觉得有人载就好,何必要费神养车。况且经常要南往北返的我,三个多小时的车程我宁愿在火车上舒舒服服地写小说,而不是握方向盘在高速公路上超车或被超,把自己累挂。

我的个性也很难让自己放心。我总怀疑一旦踩下油门的我,一定不可能学会路边停车,或是辨认高速公路哪里上哪里下,迷路必然,车屁股被撞也是必然,当路队长更是在所难免。所以还是省省吧,专心朝地上最强的小说冢迈进就对了。

然而我这个人实在没有原则,最后我还是在毛毛狗的说服下,在两年前的夏天一起学了开车。那真是段甜蜜的记忆,那个夏天的主题曲是陈奕迅的《十年》跟《十面埋伏》,我俩每天早上学车都一直哼唱。那是我人生最美好的记忆。

但我始终没有买车,因为那太像大人应该做的事,而我还想用小鬼的模样多待几年,免得学大人开车我身上会起疹子。毛很体谅我,尽管毛的身上开始出现大人的气味。

这一年来,毛与我之间分分合合。

原本我总以为,我跟毛之间的关系就像在拔河,不管怎么吵吵闹闹,只要不松开手,无论谁拉赢了谁,两人终究会抱在一起。

但最后绳子竟然生生断了。

毛终究还是离开了我,在我们感情出现重大挫败的隔天去了美国。

诸多因素。没一个像样的。

“有本事,你立刻买一辆车啊!”毛的气话。

于是,我咬牙买了辆车。眼巴巴盼着毛从美国回来时,感情能出现转机。

打从有记忆以来,我就是个生活低能儿。这么说不是小说上的夸饰修辞,对于日常生活的诸多细节我都恬不知耻地打混过去,也很依赖有毛的陪伴。逛街必须由毛陪着,看电影很喜欢毛陪着,说故事好想有毛听着。说无聊笑话,吃东西,喂狗,旅行,睡觉,买裤子,变魔术,都很习惯要有毛在身边。

毛最常抱怨,在我身上看不到恋爱的热情。我很歉疚,但“在一起”才是我心中爱情的踏实模样。我固执当个小鬼,固执地习惯有毛的生活,把毛当作家人。最后竟会恐慌,没有毛的存在。

渐渐地,毛长大了,我并没有。

当毛在美国玩的三个礼拜,我谨慎恐惧地握着方向盘,小心翼翼在彰化练车,只要没有签书会或演讲,每天深夜都去绕八卦山,逛中山路。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我要去桃园机场接毛毛狗喔。”然后露出小鬼般的灿烂笑容。

原本开车开得爆烂的我,在信念的支撑下终于非常习惯坐在车子里头的感觉。果然,只要肯下功夫,开车这种长期排斥的事也可以干得很好。有模有样。

然而我跟高速公路与台北一点也不熟。要开车去桃园机场,还要得继续送毛回上城家里,对我可是沉重的负担,不须多加想象就知道我肯定紧张到胃痛。

科技这种好东西,此刻就派得上用场。于是我跑去NOVA买了GPS卫星导航的PDA,这两天不断操练一边开车一边看导航的反应速度,就是希望能够在毛面前有个大人的样子。如果变成大人可以解决事情的话。

但就在半个小时前,毛从美国打来一通电话,确认了我们最后的关系。

我发现我最爱的,仍是那个会跟我一起干好多蠢事的那个,小鬼的毛。而现在伪装成大人的我,骨子里,还是那个老爱嚷着要威震天下的臭小鬼。这个我,毛已不再需要。

“那么,就还是维持那句话。就在你几乎忘记,所有我们一起做过的事的时候,只要记得,我很爱你这件事就够丫。”挂掉电话,我无法克制地掉眼泪。一直一直掉眼泪。

我知道,习惯开车,跟习惯没有毛的人生,完全是两回事。

后天,我还是会排除万难去机场接毛。

尽管在其他的道路上,我已经无法继续前进。

我所有的自尊都已经放手一搏,灌注在那个,既模糊又清晰的小鬼毛身上。无比荣幸。将来有一天在另一个世界遇到小鬼时期的那个毛,我也能抱着傻傻的Puma,问心无愧地抱着她笑。我从未后悔写《山难》,直到此刻,我依然期许我们的感情。我真的好想照顾毛一辈子,不管是哪一个毛。

但我仅仅能祝福。

虔心祝福毛平安快乐。在菩萨面前,我们曾拥有七年的好缘。

再见了。我最爱的,别人的新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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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命师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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