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还继续当他的律师吗?

10 还继续当他的律师吗?

西尔沃格雷特和我听完这个充满暴力、腐败和两面派作风的故事后已感到心焦力瘁。我们不知道更生谁的气是对谢尔顿和犹太人保卫同盟不可饶恕的逆行怄气,还是对政府官员故意侵犯西格尔的宪法权利,否认自己信誓旦旦的承诺,出尔反尔的劣迹更反感。如果说,政府的行动从防止暴力活动和外交危机的需要来说还有情可原,但这种行动仍然是非法的,至少在我们看来是如此。它提出了严重的民权问题。虽说民权主义者对告密者并不太同情,可他们的宪法权利也需要得到保护。与被告不同,为政府出庭作证的证人权利和补偿过去和现在都没有在宪法意义上划分清楚。如果我们继续干下去这个案子可以成为指责政府用恶劣手段对待告密者证人的极好把柄。还有,西尔沃格雷特和我一致认为,西格尔被政府利用,他急需法律上的帮助。由于这个双料特务骗了我们这么长时间,我们犹犹豫豫地答应继续参与此案。

我们决定对政府和犹太同盟都采取完全中立的立场。我们将从其他被告辩护律师正在进行的准备工作中脱身,我们将不去影响委托人,我们只尽可能地给他提供法律咨询,由他自己决定是否出庭作证。

西格尔已经决定,他不会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出庭作不利于他朋友的证词。他想确切知道,政府有什么合法手段来使他不得不作证,这样他可以权衡利害。

一般情况下,已给予免于起诉豁免的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否则可以其拒绝作证为由判处藐视法庭罪。给予豁免据说是为了给宪法赋予公民不自我提供罪证的特权提供一个替代,因为证人所说过的一切都不能在刑事诉讼中作为反对他的罪证。西格尔了解这个规定,因为帕罗拉和帕特森已经告诉过他,他必须出庭作证,否则就得坐牢。

可是,这个问题的另一面政府却从未告诉过西格尔在特殊情况下,一个证人,即使已给予豁免,也可以合法地拒绝作证。例如,有一条联邦法规具体规定,政府不能使用任何用非法窃听得来的情报起诉。据此,联邦最高法院裁定,如果证人甚至是给予豁免的证人,面对用非法窃听获得的情报提出的问题,他可以合法地拒绝回答这类不适当的问题(不适当,是因为它是根据非法窃听获得的情报提出来的)。

就在西格尔告诉我们他的故事的同时,政府透露了联邦调查局用秘密窃听手段来对付犹太同盟和谢尔顿西格尔。犹太同盟总部的电话从1970年10月起到1971年7月之间,西格尔家的电话从1971年12月15日至1972年3月之间一直被窃听。谢尔顿的很多次谈话都被窃听了。这些窃听都是由美国司法部长约翰米切尔亲自授权进行的。尽管联邦最高法院在1967年的一个裁决中规定,窃听必须首先取得法院签署准许状,但政府在这两处装置窃听设备时,均未申请准许状。尼克松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的法律依据是,在牵涉到本国或国外组织,其活动可能影响到美国的安全,就可以在没有法院签署准许状情况下安装窃听装置。可是,联邦最高法院在1972年驳回了尼克松政府的观点,它在一个牵涉到争取民主社会学生组织的案例中裁决,在牵涉到国内组织的案子中,必须由一位不带党派色彩的法官预先签署准许状,而不是经可能带有党派倾向的司法部长的批准。最高法院未就牵涉到外国或外国机构的案子时,是否需要就预先取得法院签署的准许状做出裁决。

我们获悉窃听装置一事后,就要求司法部和国务院提供所有关于窃听的备忘录。这些文件有不少是绝密的,于是我们要求对这些文件解密。最后我们得到了要求提供的大部分文件(并非全部),这些文件给我们提供了许多有用的材料。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最好的辩护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传记纪实 最好的辩护
上一章下一章

10 还继续当他的律师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