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调查和上诉

14 调查和上诉

罗斯纳聘请我为他上诉时心里很清楚,这桩案子需要做的不仅仅是写上诉书和出庭进行辩诉。鲁齐是纽约市最腐败贪婪的警察,罗斯纳对我说,我们现在还不能证明这一点,但我们会向他最铁的哥儿们证明他宣誓证词中所供认的三件小小违法行为不过是放狗屁,不证明这一点,我们绝不罢休。

我们决定用两条战线发动攻击。我将准备上诉事宜,而罗斯纳则对鲁齐的腐败堕落进行调查。我们将为一个共同目标努力,即要么在上诉中推翻罗斯纳的有罪认定,或根据新发现的鲁齐作伪证的证据来翻案。

我们在上诉书中提出三个重要问题:(1)现有证据是否已证明鲁齐非法地诱骗了罗斯纳;(2)德斯捷法诺和拉玛蒂纳在罗斯纳与他的律师讨论案情时在场,这两人当时已经同意与政府合作,这是否剥夺了罗斯纳与他的律师秘密商讨的权利?(3)鲍曼法官决定根据莫维洛的判刑建议来量刑是否剥夺了罗斯纳享受既定法律程序的权利?

我们尚不能提出鲁齐作假证的问题,因为除了鲁齐承认的那些罪行外,还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这一点。

我在1973年7月进行上诉辩诉。在9月联邦上诉法院所有法官一致同意作出裁决。裁决认为一审的关键在鲁齐和罗斯纳的可信性之争,对这个问题鲍曼法官正确地把证人的可信性留给陪审团去判断。陪审团决定相信鲁齐,这样诱骗上当致使犯罪的辩护不能成立。

至于对罗斯纳与他的律师商讨辩护策略权利的侵犯问题,上诉法院批评政府允许德斯捷法诺和拉玛蒂纳在他们同意与政府合作后继续参加罗斯纳与他律师的会议,可上诉法院认为对这种权利的侵犯及事后向政府汇报会议内容并没有给被告造成特别的具体的损害。

然而谈到判决时上诉法院认为鲍曼法官根据莫维洛在判决前递交的建议书量刑是错误的,这样使被告没有机会做出适当的答复。上诉法院撤销地区法院判处的5年徒刑,将该案批回原审法院重审,但应由另一位不带成见的法官主持审判。

我们赢得了部分胜利。我们坚信判刑一定会减轻,可罗斯纳要的是彻底平反。我们一边准备一份呈递给联邦最高法院的复查请求,一边在纽约市的大街小巷里对鲍勃鲁齐的真面目进行明察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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