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与委托人你我不分的刑事诉讼辩护律师

1 与委托人你我不分的刑事诉讼辩护律师

当李巴里在1973年因阴谋进行联邦邮政诈骗而被认定有罪时,他曾引用一句律师经常挂在嘴边的格言说:英国和美国对各自的刑事诉讼辩护律师态度有天壤之别在英国他们常常会得到爵士封号,而在美国他们得到罪犯的恶名。此话后半部着实不假,在美国有很多刑事诉讼辩护律师被控犯罪。有时你得提醒公众,在刑事案件诉讼中被告辩护律师并没有犯罪,正像产科医生自己并没有生孩子一样,犯罪的只是他们的委托人。

这种情况,特别是经过那些大肆渲染的水门事件和沙特阿拉伯商人行贿事件的审判,这些审判中的许多被告都是律师,律师即罪犯的形象已深深地印在美国人心中,无法洗刷。确实,近年来我在给一年级法学院学生上第一堂课时总是对他们说,从统计数字上看,你们之中的人最终受到刑事起诉的比当刑事诉讼被告辩护律师的要多。

我受理案件为之辩护的被告中竟有一半是律师,其中很多是刑事诉讼辩护律师。他们被起诉的罪名从行贿受贿、营私舞弊到谋杀不一而足。而大部分犯罪指控是由他们的辩护工作引发而来,就像埃德蒙罗斯纳被认定有罪那样。有一些则是因为被控藐视法庭,背离律师的职业道德,过分热心地为委托人辩解。我在罗斯纳案和犹太人保卫同盟案中差点就受到这种指控。另外一些人则因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罪行遭到起诉。有一次,某律师投资一个家具厂,但生意很糟,该律师出于提高家具厂声誉的愿望,给该企业总裁买了一个保值百万美元的人寿保险。后来这个总裁被人打死,情景就像是黑社会犯罪集团干的。虽说没有该律师与这场谋杀有任何联系的证据,他还是被认定犯有诈骗保险公司的犯罪。我为他准备了上诉辩护状,为他辩护说不应该让陪审员知道被保险人死亡的情节,因为一旦他们得知这一情节,就不可避免地产生是购买保险者谋杀了死者的偏见。这是电视剧不厌其烦地宣传的逻辑,也是陪审员的思考方式,一审法官的主要任务就是检查证据,以防止陪审员用电视剧的逻辑去思考问题。因为此案中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的委托人与谋杀有关,陪审员就不应得出被告有谋杀犯罪的结论。上诉法院采纳我的意见,推翻了一审的有罪认定。事实上,绝大部分律师都与黑社会犯罪集团无关,但他们确实卷入了形形色色的刑事犯罪活动。

本章将描述我从业中遇到或为之辩护过的几种刑事诉讼辩护律师。有些类型要比另外一些更难办些。从委托人的角度来看,容易引起麻烦的律师要比安分守己的好,那些永远不出问题的律师可能是最差劲的律师。

律师,不管是优秀律师还是差劲律师,碰到的很多问题都是由于诱惑难以抵御所致他们不能划清受理委托与成为合伙人之间的界限。很多律师,甚至那些在华尔街名声赫赫的大律师事务所里的律师也不例外。他们把法律业务和他们的客户搅在一起,这种混淆不清表现在各个方面:以接受股份代替律师费;充当客户的合伙人;或在客户的公司里收取其他经济利益;或在法律咨询之外再给予商业事务上的指导;或在客户公司的董事会里担任董事。

李巴里在法律上跌跤的原因就是他和一个叫格林特纳的商人你我不分。特纳是一个少年得志风头出尽的南方人。

我在1965年与李巴里初遇。那时他弟弟比尔刚进哈佛法学院,在我教的刑法课里上课。那时我正在教山姆谢泼德那个判例,巴里正是在那个案子中成了风云一时的人物。谢泼德是一个功成业就的骨科医生,住在克利夫兰市郊有钱人住宅区,他在一场大肆渲染的公审中被认定犯有谋杀妻子的罪行。

巴里那时是个羽毛未丰的年轻律师,他成功地说服最高法院同意他的意见,即:由于检察方面有计划地煽起一场宣传运动,舆论充满对被告的敌意,因此该案一审结果是不公正的,应发回重审,被告应受到公正的对待。

在新的审判中,巴里使谢泼德无罪开释。这个胜利对初征讼途的年轻律师来说简直太辉煌了,它奠定了巴里全国知名刑事诉讼辩护律师的名声。

那天我正在课堂上讨论谢泼德案例,比尔巴里上课时带了一个朋友来旁听,他们两人都坐在教室后排座位上。我点名叫比尔为此案中的被告辩护,充当魔鬼的辩护人角色,在假设谢泼德真的有谋杀他妻子故意的情况下,为他进行辩护。我问他:如果被告真正有罪,最高法院推翻一审有罪认定是否合理?如果认定中确有不实之处,是否确有必要推翻这一认定?

下课以后,比尔走上讲台,向我介绍他的朋友,说他是山姆谢泼德的儿子。这年轻人对我说,当我向比尔提问题时他心情激动万分。您怎么竟能假设我父亲真的有罪呢?他抑郁地问。我赶忙为自己的疏忽向他道歉,解释说,我怎么也想不到课堂里会有与此案有关的人。(这种难堪场面是我在哈佛职业上的苦处之一,这儿头面人物的子女比比皆是)。

比尔邀我有机会和他一起去旁听他哥哥出庭辩护。1967年1月这机会来了,巴里那时接受阿尔伯特德萨尔沃的委托为他辩护。德萨尔沃被控杀人,报纸上把他称作波士顿杀魂手。我带着上我的法律与精神病学高级课程的学生去旁听,观摩巴里如何对一位偏见重重、充满敌意的精神病医生进行交叉质证。

质证进行得周到缜密无可挑剔,真是大师手笔。巴里显然预先作了详尽调查,为此花了不少心血。他提出的许多问题都是他明察暗访的结果,而那位精神病医生作证时对这些事实全无知觉。巴里娴熟地掌握把审前周密调查与质证中切中要害的提问结合起来的技巧。他当律师之前就是干密探工作的,自然游刃有余。巴里这种工作方式自然比那些临时抱佛脚,靠在堂上灵机一动,凭经验对付不合作的证人的辩护律师技高一筹。他的这些技巧固然重要,但没有坚实的调查材料垫底,最好的律师也会被狡猾的证人玩得团团转。

波士顿杀魂手案过后不久,巴里问我是否愿意从象牙塔里屈尊降贵,去帮他在另一个相似的案子中起草一份向最高法院请求复审的文件。这回被告是一个犯有奸情的妻子,她被指控把当牙医的丈夫放在一辆大众牌小汽车里,从山崖上推下去,造成因交通事故偶然致死的假象。这女人在开庭时已有身孕在身,使案情更为复杂,可检察方面坚持要求法庭判处她死刑。这桩案子的情节与小说、电影里描写的一模一样。(乔安狄迪翁把这些都写进了她的畅销小说《走向伯利恒》。)该案陪审团成员都是极力反对死刑的,他们认定这女人犯有谋杀罪,她被判处无期徒刑。我为此案撰写了复审请求书,最高法院批准了这一请求,后来这女人在狱中服了一段刑后假释回家照看婴儿。

这件事结束后我在巴里的事务所里又参与了几桩小案子。在1973年5月18日,一个联邦大陪审团认定巴里本人有罪。对他的指控是阴谋进行邮件欺诈。这个阴谋的中心人物是格林特纳。特纳在这之前已经进行了许多次这类暴敛不义之财的计划,还给它们起名叫能挣敢富,或是科斯考星际计划,真是极尽浮夸炫耀之能事。

所谓科斯考星际计划是一种步步升级,由一封信招来一连串的信件,从中收取费用的敛钱手法。特纳和他的公司诡称愿意以4500美元的代价向投资者出售商品零售权,只要买了这个零售权,你就可以销售这家公司出售的任何产品,比方说化妆品或者某种戴尔卡内基式的个人奋斗速成自学课程。更惹人眼热心跳的是,你还可以把这种销售权再次转手卖给下一个投资者,价钱还是4500美元。从第二个投资者手中收到的钱须交纳给特纳及他的公司,第一个投资者只留一部分作为应得回扣。第二个投资者也可以收回他的部分投资,只要把零售权再卖给第三个投资者即可,第三个人再卖给第四个人,如此循环,永无穷尽。

这个赚钱计谋并不是百分之百保险的,它也有穷尽之日。另外,政府指控特纳和他的公司并没有什么真正可供零售的产品他们既没有化妆品也没有自学课程,他们其实出售的是一钱不值的假零售权,目的全在于引诱源源不断的天真烂漫的人去赚一笔外快。其实,外快大部分都叫特纳赚去了,因为不管出售零售权的人是否卖得化妆品或自学课程,他都从每一次转卖中收取一笔费用。

到20世纪60年代末,格林特纳在美国东南部已经成了一个传奇人物,这个没读过书的佃农之子发了大财。千百个追随者渴慕他的成功,围着他团团转,把他捧得像个受人膜拜的活佛。特纳的名声越来越大,随着他销售越来越多的零售权,他的钱财也满坑满谷。为了给自己树碑立传,他建造了许多殿堂楼宇。

可是这种行当的极点也随之到来,在好几个州这个时刻已经降临。许多顾客抱怨说,他们不仅卖不出零售权,收不回投资,而且从来也没有收到供零售的化妆品和自学课程。

联邦和州司法部门开始调查此事,并且要求法院对特纳的活动下禁止令。科斯考星际计划和能挣敢富计划濒临破产边缘,因为零售权已卖不出去,格林特纳开始寻找一个全美最能干的律师给自己撑腰打气,他向自己的公共关系负责人求教,这人建议他去找李巴里。特纳最初的反应是他是谁?可他同意跟巴里谈谈。

特纳告诉巴里,这场斗争是我与美国之争。

巴里回答说,成,我就爱公平的战争。

经过一番讨论之后,巴里同意当特纳的律师。他们就收费标准达成一项特别协议,从中可以看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特纳将支付这场诉讼的各项费用,同时支付巴里包租的一架小型利尔喷气机费用。此外,如果巴里能把特纳从困境中解脱出来,他将得到一笔数目不小的胜诉酬金(胜诉酬金只是官司打赢了才支付给律师,这种做法在大部分民事诉讼中都是合法合理的)。这笔钱将用来给巴里买一架崭新的利尔牌高级喷气机。巴里无法抵抗这个诱惑,于是两人拍板成交。

巴里犯的错误正是这场交易,就是优秀的律师也难免在这问题上跌跤子他没有在当律师和当合伙人之间划一条清楚的界限。

特纳想要从巴里身上得到的,不仅是他的才能和法律咨询,而且是他的律师影响力和合法性,以及这些东西给特纳带来的好处。特纳要巴里参加推销会议,向潜在的商品零售权购买人表示绝不会有任何问题。虽说巴里在几个月里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还未弄清,但他确实不仅仅是代表委托人出庭,周旋于政府机构内外。当然从法律上或律师职业道德上说这些都无可非议,律师在庭外允许从事这些活动,华尔街的律师们一直是这么干的。可是,关键是律师越和董事会拉拉扯扯,越多地介入经营销售工作,他就越说不清楚,一旦出了问题他就很可能牵扯进去。

1973年5月,佛罗里达州的一个联邦大陪审团向格林特纳、他的3个公司、8个生意上有来往的客户和他的律师李巴里起诉,指控他们犯有阴谋用邮件工具进行欺诈罪。此项阴谋欺诈罪的受害对象人数众多无法一一列举。

律师巴里和他的委托人在一件案子里一起被起诉政府决定把他们并案放在一起审判提出了一个既有法律又有律师职业道德的复杂问题,令人费解。巴里委托我做他的辩护律师。

这个问题只能从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特别关系这一角度进行理解。这种特别关系保证不管委托人告诉律师什么事情,或律师与委托人进行了任何谈话律师都将严格保密,绝不能向任何人泄露。但是这种特权也有限制:这类谈话必须是律师和委托人进行有关法律咨询时;必须是单独与律师或其他法律人员进行谈话没有其他人在场时;而且这种谈话不牵涉到将来可能进行的犯罪或欺诈活动。除了这些条件外(还有一些其他技术细节),律师不能泄露和他的委托人的谈话(而委托人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向任何人透露这些内容)。

在特纳与巴里共同被起诉的案子里,巴里当特纳的律师已经有1年多了。这期间特纳与巴里进行了多次秘密谈话。我对这些谈话的内容一无所知,虽说我是巴里的律师,但他无权向我透露谈话内容,因为我从未当过特纳的律师。可我不用花费太多的心思就可以揣测出这种谈话的基本内容是什么。我很容易就想象出这类谈话的情景:

律师:你在推销会上吹的牛、夸大其词的宣传都得就此打住。你不能对潜在的零售权购买者说他们1年能赚5万美元。你没有这种证明,你也不能诱使他们相信有源源不断的零售权购买者会向他们购买销售权,这些都不是事实,你很清楚事情总得适可而止。

委托人:我又没给推销会定调子。我的推销员有时会讲些出格的话,可我有什么办法?

律师:你最好采取措施,你的伙计们正在干的是诈骗。如果这种事不赶快打住的话,你会有很大的麻烦。

我不知道巴里给特纳出谋划策时究竟说了些什么,可是他们之间如果真的进行了一场我猜测之中的谈话,把谈话内容披露出来对特纳是不利的,因为这样就可以证明他的律师曾向他指明他手下人卷入了欺诈活动。特纳明知这种活动不合法,又不制止,这一事实会损害他在陪审团心目中的形象。

然而,如果公布这次谈话的内容对巴里却极有利。这会证明巴里曾劝告特纳赶快结束这种欺诈行为。而律师除了提供咨询以外还能怎么样呢,如果委托人不按他说的去做,律师不能为此承担责任,特别是在他不知道他的劝告被弃之脑后的情况下。

律师和他以前的委托人一起被起诉的麻烦是,如果他披露他们的谈话内容,他就救了自己,却害了委托人;如果他只言不吐,他救了委托人,却害了他自己。他怎么办?巴里接到起诉书后立即给我打电话,让我帮他出主意。

我的意见是,他得避开这个问题。他应该要求法院对他和他以前的委托人分开进行审判,这样他就可以在单独审判他时向陪审团披露与委托人之间的谈话内容,而在审讯他的委托人时不吐一言。

巴里当然想到过这个方法,可他想叫我帮他起草一份请求法庭对他们分别审讯的申请。这种分离是指对共同被告本案中指特纳和巴里分别立案进行审判。

我写了一份篇幅很长的分离请求书,论点是:如果把巴里和特纳放在一起审判,就会使律师和委托人之间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它会:

鼓励检察方面把律师和委托人放在一起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这种作法的后果是律师将不敢为名声不佳的委托人辩护,委托人也不敢把隐情向律师和盘托出。

法官在1973年6月13日开庭听证这一天正是我刚刚在谢尔顿西格尔的犹太同盟谋杀案上诉辩护之后。巴里案的听证定于早晨7点半开庭,以便避开奥兰多炎夏的暑热。

我走进奥兰多联邦地区法院时,有人把联邦副检察官介绍给我。这人穿着一套发着荧光的天蓝色尼龙西装,脚蹬白皮鞋,在我这个美国东北部来的人眼中这身打扮太不合体了,可能会损害法庭对他的印象。可是,当我看到法官进入法庭时这种想法就烟消云散了我看见法官的黑袍下露出浅色西装,脚上穿的也是白皮鞋。除了穿着上口味相同外,法官和公诉人都是本地人,举止散漫。可在这副轻漫外表下掩盖的是一个顽固执拗的检察官和一个刻薄的法官。

我一开始陈述,这位法官就在细节上给我施压。他要我指出在何种具体情况下泄露谈话内容会对巴里有利而损害特纳。可我没办法具体指出什么样的谈话内容具有这种功效,因为巴里有意识地不告诉我这些谈话内容,而他有权这样做。但我还是向法庭介绍了这类谈话的基本内容,并建议由巴里在法官的办公室里避开检察官,单独向法官透露一些谈话内容。

检察官认为,特纳与巴里这些谈话的内容都不在受法律保护的律师委托人保密范围之内,因为谈话内容都围绕着正在进行着的欺诈活动正是一种继续进行着的犯罪活动。

他争辩说,不应该让巴里先生用律师与委托人之间保密特权的障眼法遮人耳目。我立刻抓住时机,反齿相讥道:

巴里先生并没有用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保密特权遮人耳目,相反,他有义务在问到此类问题时严守这种保密特权,以便不违反两者之间的协议。

而现在,本辩护人之所以提出分离动议正是为了使巴里先生能有机会把一切实情和盘托出,并就他与委托人进行的每次谈话作证。

法官决定先将我们提出的分离动议搁置起来,直至审判进行到一定程度,当实际上遇到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仅仅是理论上的探讨巴里与特纳的利害冲突时再作具体讨论。他为了延迟在这个关键问题上做出决断,播下了种子,使巴里日后实际上的胜利开花结果,虽说为这个胜利付出的代价不小。法官在提到政府决定对巴里和特纳同时起诉时,提醒说:

现在,政府正在干的事情是有风险的因为如果审判时间超过8到14个星期,就超过了要求重审的时限。很可能在超出时限情况下,即使分离的要求得到批准,也不能重新审理。

这位法官的警告在一个方面是有先见之明的,而在另一个方面则很离谱。政府检察方面没有能够在8~14星期内把案子交由陪审团决定,而是花了近30个星期。经过这么长时间不死不活的审判(在这段时间里巴里自己为自己辩护),法官终于做出他在30个星期之前就应做出的决定:他宣布把巴里与其他被告并案审判是错误的,批准巴里与本案中的另一个被告分别审判。

该案旋即交陪审团讨论,经过7天秘密辩论后,陪审团因意见不一致无法得出结论。整整30个星期的审判就闹了这么一个白费心机的结果,法院通知被告准备在新的审判中出庭。

可巴里又怎么样了?法庭曾警告政府,就分离而进行旷日持久的审判导致的结果可能使对巴里的重审变成不可能实现的事情。但法院拒绝对此进行干预,这样公诉人把巴里在那里吊了几个月,正像他在一份宣誓证词中所说,悬在风中慢慢地、慢慢地扭动。公诉人既不同意撤销指控,也不加紧审判。巴里的律师业务开始受到损害,他的事务所分崩离析,他夫人生了病,他自己时刻焦虑不安。

最后,在1975年7月,联邦地区法院宣布撤销对巴里的所有指控。剩下的几个被告,包括特纳在内,都同意承认犯有轻微罪行,以换取缓刑判决。

虽说对巴里的指控都已撤销,他得以重新开始执业,但起诉书给他带来的羞辱及信誉损失仍不能挽回,那些神气十足的客户再也不上门了。巴里对记者沙娜亚历山大说,他为了维持事务所的经营开支,起码得借40万美元。这是我遇到的最大的麻烦,我没有办法受理案件,我没有收入,人们都合伙跟我作对。

可谁也想不到,这一切都会发生戏剧性的变化。在1975年9月18日,就在巴里摆脱了特纳案干系几个星期后,电讯传来,美国现代历史上最轰动、最令人费解、最富有争议的一桩劫持案的受害者被警察抓获了。帕特丽西亚赫斯特19个月前被歹徒从伯克利的公寓里绑架,现在她在旧金山落入警方手中。

巴里那时正在密西西比州杰克逊的州感化院里与一个面临死刑的女犯人谈话,一个紧急电话打到那里找他。打电话的是兰道夫赫斯特。经过几番讨价还价,赫斯特家族委托李巴里担任帕特丽西亚的首席律师。帕特丽西亚被当局指控在她被劫持10个星期后参加了由共同解放军组织的抢劫希伯尼亚银行的犯罪。

巴里为帕特丽西亚赫斯特辩护又引起了极大的争议,比他在自己极富争议的一生中所遇到的任何一次麻烦都大,这个案子也是某些被告辩护律师遇到或生造出来的问题的典型,即通过新闻媒介大肆渲染的案件中出现的那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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