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闻媒介的闪电战

1 新闻媒介的闪电战

很多人这些人有学生、有讲演会上的听众、有朋友,甚至还有我父母都曾问我,你怎么能明知委托人犯有为人不齿的罪恶,还去为他辩护呢?这个问题正是刑事诉讼辩护律师常常扪心自问的,因为他们受理的大部分案件中被告都明显有罪。有些刑事辩护律师声称他们只接受无辜被告的委托。不要相信他们!这是骗局!大部分专业刑事诉讼辩护律师代理的都不是无辜的被告。律师威廉康斯特勒(我曾经协助他进行诉讼)声称他只为他热爱的人辩护,可是即使他想要和当事人谈恋爱他们仍然是有罪的。佩里梅森式的刑事诉讼辩护律师帮助无辜委托人解脱困境,揭发真正的犯罪团伙,这类故事只是电视剧的虚拟,现实生活中并无其事。差不多所有的刑事诉讼被告,其中包括我的大部分委托人实际上都犯有受控的罪行。刑事诉讼辩护律师的工作就其大部分来说是受理犯罪者的委托,为他进行辩护,在可能的情况下解脱。可我们怎么能够心安理得地一边这么干,一边安心入睡呢?

这个问题很容易回答:

判断当事人有罪与否并不是律师的工作,那是法官或陪审团的责任。

就是犯有滔天罪行的罪犯也应享有受辩护的权利。

律师向政府提出挑战是使之保持廉洁诚信的重要制约。

代替这种法律制度的只能是苏联那样的制度,在那里律师只受理那些可以享有辩护权的人的案子为其辩护!

律师的作用不只是为他的委托人洗刷清白,还包括庭外协商以认罪换减刑的讨价还价,努力争取最短的刑期,等等。

尽管以上论点可能很有说服力,但这些理由都没有完全讲清为什么律师为有罪被告辩护。辩护律师工作是一个扩大名气的抽签赌博能否使显然有罪的委托人安然逃脱是一种挑战,知难而上就能大振名声。这也是扩大客源的办法,客源就意味着收入,这收入意味着众多辩护律师极力想争取的富裕生活。

很多律师都对给有罪的刑事被告辩护不感兴趣,他们应该为此钻研其他领域的法律。完全无辜的被告数量不多,所以只有为数不多的刑事诉讼辩护律师操办此业。如果一个律师没有做好心理准备的话,他最好不要涉足刑事诉讼辩护领域。

并非所有有罪的刑事被告都为人不齿。那些逃避服兵役的人、三K党徒、犹太人保卫同盟成员,城市骚乱参加者之中都有一些佼佼者。然而另外一些被告确实既有罪又为世人不齿。这些当事人就是刑事辩护律师最尖锐的两难问题。

1977年夏,一个老朋友要求我参与一桩案子。该案关系到一个原则,即不管一个被告是多么遭人唾弃,他都有律师辩护的权利。这个被告是个叫伯纳德博格曼的拉比,他受控经营着纽约几十所不合格的老人院。博格曼那时成了纽约最坏的恶棍,没有人不诅咒他。虽说对他起诉的正式理由只是两条技术性违法行为,但新闻界斥骂他犯有无数滔天罪行,公众都要求把他投入监狱,我的朋友正是要我设法防止此事发生。

在1975年博格曼被起诉之前,新闻媒介和政客就已经把他推上审判台而且认定他犯有可能想象到的任何一种罪名:说他虐待那些老人院的住户,使他们奄奄一息坐以待毙;说他在人死了之后仍假借亡灵的名义寄医药费账单;说他经营的老人院里屎尿遍地,污秽不堪;说他利用老人院作为约瑟夫科伦坡犯罪家族组织的洗钱基地;说他向政府最高层官员行贿,假借添置医疗器械为自己购买奢侈家用消费品,并且贪污银行个人贷款利息;说他欺骗联邦和州政府,诈取上亿元钱财;还说他秘密地控制了100多家老人院,掌握了价值上亿美金的老人院房产及其他资产,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新闻媒介发动的闪电战以《纽约时报》和《乡村之声》的一系列文章率先开始。《纽约时报》在3个月中就发表了62篇有关博格曼的文章,在1月份和2月份,差不多每天电视上都播放关于博格曼的新闻。我敢说在纽约新闻媒介影响力所能及的区域内无人不知有个留大胡子,戴犹太瓜皮帽的拉比。这个假意虔信宗教的伪君子,被控虐待孤寡老人,插手黑社会犯罪行为;他肆无忌惮地欺诈坑骗,向政府官员行贿,真是罄竹难书。

专栏作家彼德哈米尔称他是一个鼠窃狗偷的杂种。另一位专栏作家杰夫卡曼引用他93岁祖母的话,形容博格曼是个可憎可恶的家伙,企图把他造的孽藏在犹太小帽下面,现在这家伙成了全体犹太人的耻辱。《每日新闻》把他描绘成一个拥有2亿美元家财的全国性老人休养院联合体的沙皇,在那里老人住户们在苟延残喘。

路易斯卡普兰法官曾经主持过几次对老人院的调查,他断言如果报上所说博格曼干的那些事属实的话,他就不认为博格曼还是人。《纽约时报》最早报道对博格曼的指责的记者约翰希斯给一家犹太人报纸写信,谴责博格曼一伙把宗教当作庇护所,因此煽动了反犹情绪,他建议犹太人社团立刻把这些玷污犹太人名声的人清除出去。甚至连《全国讽刺杂志》也刊载了满满两版漫画,讽刺一个大胡子(有鸟喙)叫拉比博德曼的老人院经营者如何欢快地看着一位孤寡老人在屎尿之中挣扎,然后他自己又被一块水泥制成的十诫板重重击在头上。

杰克纽费尔特是《乡村之声》报的撰稿人,他写了一篇头版文章:

我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了一辈子,从来也没遇到过像伯纳德博格曼那么腐败堕落的人。

我曾看见过贫民窟的房东如何从领救济金的房客那里多敲诈出几块美金。我曾目睹打家劫舍的人如何伤害瞎眼报贩然后把他那条相依为命的狗偷走。我遇到过腐化贪婪而又固执己见的法官。

可伯纳德博格曼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最坏的一个。他最可恶因为他应该是最被尊敬的。

正是因为世间有了博格曼这类家伙,才给反犹主义提供了借口。

《乡村之声》这篇文章的题目是这是纽约最卑鄙的人吗?提出这个问题本意是修辞学上的立论。

可是当新闻界发现或者说制造出这么一个坏蛋恶棍时,政客很快就会前来插一杆子。一个叫安德鲁斯坦恩的曼哈顿市政厅参议、一个野心勃勃的年轻人就是靠攻击博格曼爬上来的。他把博格曼称作我们听说过或调查过的最恶毒的人之一,咒骂他是执掌着欺诈帝国大权的枭首,向人间播撒痛苦和悲哀。国会议员爱德华柯奇此人后来当选为纽约市市长千方百计地拔高调门,想高出斯坦恩一筹。其他参加这场诅咒的人还有一些联邦参议员。议会小组委员会举行了听证会,电视实况转播中人们看到博格曼就所谓他与梅耶兰斯基及乔科伦坡的关系受到审问。手持犹太圣经,头戴犹太小帽的伯纳德博格曼的形象在纽约已经尽人皆知。

到我被要求介入博格曼案件之时,他受攻击已有两年半之久,但把他当作一个恶棍加以嘲弄诅咒的浪潮仍在汹涌澎湃。

那时博格曼已在律师协助下与法庭取得庭外协议,他对一项违反联邦医疗卫生规定的指控和一项纽约州行贿指控承认有罪。这些犯罪行为,与新闻界和政客们用来反对他的那些指控相比就轻得多了。联邦法院法官马尔文弗兰克尔判处他4个月有期徒刑。这一判决立即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报纸纷纷以通栏大标题加以报道。我还记得,在报上看到弗兰克尔法官的判决时,我自己对这个简直是个姑息迁就的司法惩罚感到火上心头的情景。新闻界给他的菩萨心肠一股脑地扣上许多骂名。杰克纽费尔特文章的标题是:请看黑买卖老头子是如何愚弄看起来聪明其实蠢不可及的法官。斯坦恩参议先生号召所有纽约人给纽约州量刑法官写信,要求他判处博格曼法律允许的最严厉刑罚。众议员柯奇警告说,由于被告和法官都是犹太人,这个事实将会导致反犹主义情绪高涨。州老人院问题特别检察官查尔斯海因斯召开了一次记者招待会,猛烈抨击这个4个月刑期远远不够,反映了有特权的人同罪不同罚。弗兰克尔法官的判决成了风暴中心,许多人呼吁对此进行调查,有人甚至提出要弹劾这位法官。

州老人院问题特别检察官查尔斯海因斯对这个入狱4个月的判决特别恼怒,因为作为联邦和纽约州两个法庭共同的庭外协议,他已同意向州量刑法官建议按联邦量刑法官弗兰克尔判的刑期去判;同时,两罪应同时并处。如果州法院法官按照他的建议去做一般情况下法官都照此办理博格曼就会在两个法院被各判处4个月徒刑,两个判决同时执行,如果他表现好的话,在100天之内就可以回家了。

不过,公众报复的欲望部分地得到了发泄。这是由于纽约州量刑法官阿洛依修斯米利亚拒绝按特别检察官半心半意的建议办。他判处博格曼在州立监狱服刑1年,该徒刑应在博格曼在联邦监狱服完4个月徒刑以后再执行。米利亚法官的判决受到新闻界的喝彩,监狱的大门在老拉比身后砰然关上,博格曼案似乎应到此为止了。

可是,这场战斗仅仅是开始。当博格曼开始在宾夕法尼亚州埃伦伍德的联邦监狱(乡村俱乐部,报纸都这样称呼它)服4个月刑时,博格曼的辩护律师们就着手对州量刑法官加判的1年徒刑提出法律上的质疑。杰克利特曼,我以前的学生,就接受博格曼的委托对米利亚法官在纽约州法院作出的判决提出挑战。利特曼曾是弗兰克霍根办公室的副检察官,他成功地把许多杀人犯绳之以法。现在他已转为私人开业,开始为那些被控有罪的人辩护。他被公认为纽约最出色的刑事诉讼辩护律师之一,他精力充沛,不屈不挠地为委托人请命,享有很好的声誉。但纽约法院拒绝听取他以博格曼的名义提出的请求。这是如此敏感的案子,以至于在纽约三级法院,在没有出具任何书面意见的情况下,全部驳回了利持曼周密的法律论证。

当我受邀参与博格曼案时,纽约州所有的司法机关都已经试过了,博格曼定于一星期内押送到雷克斯岛去执行州法院判处的1年徒刑。新闻界对他重新入狱一事兴高采烈。一群群摄影记者等在他家门口,有谣言说他将提前入狱以便避开新闻界的大肆渲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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