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新闻媒介为我们撑腰打气

4 新闻媒介为我们撑腰打气

我得出结论,在雷姆斯案中我们最好的法律防线应设在利用最高法院最新裁决的判例中对我们有利的那一部分上。因为这些判例改变了黄色淫秽物品法,我们可以争辩,孟菲斯的法官和陪审团不应以新的行为标准来衡量雷姆斯,因为他参加《深喉》拍摄时旧的标准仍然适用。

帕里什在上诉时会争辩,正像他在威尔福德法官面前成功地辩论那样:因为最高法院在米勒案(Miller)中作出裁决后该阴谋仍在继续,所以陪审团用米勒裁决的标准来衡量是非常合理的。

在我权衡不同辩护策略得失时,我对一项关于这个法律问题的裁定可以从两方面来解释有了清醒的认识,对双方来说都有据理以争之处。在目前这种反对黄色淫秽物品一面倒的气氛下,我若把希望完全寄托在一个技术性的法律论点上是靠不住的。我们必须劝说舆论、公众和法院,使他们认识到认定雷姆斯有罪是不法行为。此案在法院胜诉之前,必须先在公众心里取胜。

这就给我带来难题。我不喜欢看到用新闻媒介来干预司法裁判。新闻媒介的大肆宣传带有明显的危害。我一直在遭受这种做法的侵害,检察方面一向对他们表示支持的记者有目的地透露一些有关消息,造成对某些刑事诉讼案的被告不利的气氛。伯格曼案就是在新闻媒介和政客推波助澜下,把事情弄到歇斯底里程度的最好例子。除此之外,还有法律和道德方面的禁忌,使律师不能利用新闻媒介来影响一个未决案件的结果。我当然不想与这些禁忌对着干。

我把自己的保留意见讲给雷姆斯听。他说:这桩案子自始至终与新闻媒介有关。我不能束手束脚地参加这场战斗。帕里什已经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新闻媒介。《时代》和《新闻周刊》都写了他的专访,他在全国所有的电视讨论会上露了面,他已经成了那些知法守法的大众的宠儿。我们为什么不能以眼还眼呢?

你为什么不能当面跟他斗呢?我问雷姆斯,我将不出面,在幕后帮你出谋划策,制定法律对策。

那没用,雷姆斯说,他的律师身份已经给他带来不少信誉,他可以随时引用一个判例,或随手拿来一条对我来说则连听也没听说过的法规。在这个拳击场里得由律师跟律师斗,我希望你上场。

我终于同意上场干一家伙,但我告诉雷姆斯我有限度。我不会主动去找新闻界,但会对新闻界的要求作出反应。我将不参与组织游行集会,但我将大声疾呼这类诉讼对公民宪法权利的危害。雷姆斯提醒我注意,新闻媒介会对我紧追不放,因为我参与此案,人们对这件事的注意力会越来越大,你会使我的诚信声誉更好,他说,你来以前是道德先生与黄色电影演员之争,现在则是法律专业重量级较量。

雷姆斯对新闻媒介的直觉敏感是很准确的。他一向新闻界宣布聘请我为他的律师,我的电话就开始整天没完没了地响。几十家报纸和杂志接连不断地登载我们的消息,我和雷姆斯应邀在电台和电视台参加讨论。新闻媒介正在帮我们撰写并散发辩护书。

最早一篇报道登载在《纽约日报》上。它描述了对雷姆斯的起诉刚开始如何被当作笑谈,可现在人们已经认识到它是一件严肃的大事:

以德肖维茨先生作为首席律师,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和其他著名组织、社会知名人士踊跃相助,雷姆斯已经找到一些美国最出色的法律界人士帮他进行上诉。

他还得到美国娱乐界的一些最著名演员的支持,他们之中包括科琳杜赫斯特、本加查拉、麦克尼科尔斯、斯蒂芬桑海姆沃伦比蒂、杰克尼科尔逊及格里高利派克。

按照德肖维茨先生对《深喉》案的见解,任何人,只要参与了一部露骨描写性活动的电影、报纸、书籍、绘画或杂志的创作、制作、编辑和发行工作,就可以被押解到美国任何地方的联邦法院,以参与全国性阴谋活动的罪名被起诉。

很快,纳特亨托夫在《乡村之声》上写了一篇头版头条文章分析此案。其他作者又以此为基础引发了几十篇文章报道。亨托夫在文章的开头就警告读者,如果雷姆斯一案败诉将产生的直接后果:

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艾伦德肖维茨是美国最出类拔萃的宪法专家之一,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宣扬世界末日的民权吹鼓手。以此而论,当德肖维茨教授谈到,最近法庭认定一部黄色淫秽电影犯有刑事罪行就使人感到寒彻骨髓,它最终也会冰封出版业时,他这个警告就比那些经常喧嚷什么宪法权利的天要塌了的人的意见更值得重视

如果法庭对哈里雷姆斯的案子做出有罪认定,在全国范围对黄色淫秽物品的起诉就会风起云涌。

亨托夫指出,对雷姆斯起诉的影响意义远远超出黄色淫秽物品本身。如果这类阴谋罪指控在上诉中得到维护,政府就可以在一些政治案件,如牵涉到反战积极分子的审判中,开创一种危险的先例。他随后谈到我们正在准备的法律要点上去,用一种通俗易懂的语言总结道:

人们必须认识到,雷姆斯被认定有罪的罪行是他进行犯罪时并不存在的一种罪行。

这就是本案中生拉硬扯的指控中的一个,德肖维茨说,一个演员,在拍摄《深喉》那天对这部影片最后究竟是一副什么样子毫无所知。他只知道这是一部描写性活动的影片,可是他事前从未看过剧本,他无法知道这部片子是隐讳还是赤裸裸地描写性交场面。实际上,哈里甚至从未在该片正式放映之前看过,然而他竟然被认定犯有阴谋将该影片在美国各州传播的罪行。

亨托夫的文章影响不可估量。成千上万读者表示愿意挺身而出支持我们。这篇文章是我们最有力的辩护词。这篇文章又在千百家报纸杂志上引发出无数其他报道和文章,站在我们的角度仗义执言。撰写标题的报纸编辑充分发挥他们的想象力,写出如下双关语:

黄色电影天皇巨星陷身深喉

致命之骨梗塞在喉

请看哈里如何奋击

从深喉中发出绝唱

色情影片之替罪羔羊

雷姆斯与卫道士抗争决战

我们发表的讲话被新闻媒介广泛报道。《纽约时报》对我们在哈佛法律论坛举行的一次辩论会上的表现有如下描写:

哈里站在一幅最高法院大法官费利克斯弗兰克福特的画像下面,大法官的炯炯目光直直地盯着他。坐在他身边的是艾伦德肖维茨,看起来就像是身穿花呢衣服的马克斯兄弟,一头蓬乱的麦色金发像一圈熠熠的光轮。他声称,他认为对哈里雷姆斯的审判是自斯波克博士受审以来意义最深远的宪法第一修正案案件。

德肖维茨看起来就像是给哈里瞎支招儿的人,他说在格劳玛探险者号上看过《深喉》电影录像片的水手比起哈里雷姆斯在州际商业活动中传播黄色淫秽物品的作用更大。拉里帕里什会对他们起诉吗?当我问帕里什时,他说:他们随时都可能被起诉。

我们两人一起在汤姆施奈德主持的节目中露面时,一位助理制片人把我们俩给搞混了(哈里穿着三件头的律师式西服)。我们就这么被人指鹿为马地过了好几分钟,雷姆斯口沫四溅地大谈人身保护令,而我则描述琳达拉芙莱斯是怎么一个红粉尤物。可是后来施奈德出现了,认出了我们。

并非所有的报道都是向着我们的。麦克罗依科在一篇被全国各家大报采用的专论中埋怨说,他感到,历经二百年沧桑,英伟聪慧之辈如杰弗逊、潘恩、德布斯及达罗迭出,可现在我们竟然为使哈里雷姆斯成为一个无人不知的讨厌鬼而大声疾呼,真令人愤愤不平罗依科下结论:任何一个为他的辩护捐钱的人都是没事找事。

如果赫伯特斯特赖克不当演员,他能够成为第一流的新闻界公关人物。每当报纸上发表一篇关于他的文章,他就把它收集在剪报本里,并把复印件寄给其他记者。这种作法产生了滚雪球的效应。雷姆斯案成了新闻界的热门话题就是因为这是个动人的故事,所有记者都争着采写这个故事。本来嘛,所有的人都应该写这个故事。如今你拿起一份报纸,打开一本杂志,或扭开电视机收音机,就会听到看到有关雷姆斯案件的事情。雷姆斯一夜之间名声大噪,甚至连我有时也会被人认出,有人上前对我们表示支持,有人则表示反对。

然而,更重要的是,这些宣传鼓动正在对公众、对司法部、对其他各级法院发生明显的作用。我们开始听到认定雷姆斯有罪是一件难堪的事的说法,这正是我们指望达到的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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