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守住边境

第464章 守住边境

第464章守住边境

肯辛顿宫曾是威廉三世到乔治二世等君王的宫邸,维多利亚女王就出生在这里。它的外观看起来很不起眼,但里面很气派,波莫娜以前和莉莉一家人参观过维多利亚女王受洗的房间和1760年迄今的皇室宫廷服饰展览,不论是里面的展品还是宫殿的装潢让人大开眼界。

然而她从来没有尝试过从自己家的阳台眺望肯辛顿宫的感觉,在肯辛顿皇宫的旁边就是肯辛顿公园,它以前是皇家花园,现在也开放给游客,在公园内有一个蛇形画廊,原先它是一座古典风格的茶馆,现在则是最受欢迎的现代风格艺术画廊之一。它坐落在蛇形湖边上,一半位于海德公园,一半位于肯辛顿公园,它像是一缕轻烟一样在林中自由流动,难怪卢修斯马尔福会把办公室设置在这个地方。

魔药大师有好心情的结果就是她有醒酒的魔药可以喝了,只是那口味实在太可怕了,不仅有葱姜蒜味,还有股奇怪的酸味,像是把戈迪根茶和葛根混合在一起,然后又加入了蒜和姜,让人喝了就想干呕,不过很快那种让她头痛的感觉就消失了,至少她看到桌上的煎蛋和香肠不恶心了。

“谢谢,亲爱的。”在西弗勒斯阴险又邪恶得看着她满脸苦相发笑的时候,波莫娜拉着他的衣领结结实实得给了他一个早安吻,这下他们俩嘴里都有那股难喝的味道了。

大反派每次都是这样,整人最后把自己给整了,感觉很不聪明的样子,可这恰恰就是他们可爱的地方,他们都那么努力邪恶了怎么还是每次被正义的一方打倒,真是太可怜了。

“不用客气,甜心。”他好心情得笑着说,像是那股糟糕的味道对他没有任何影响“你想在餐厅还是在厨房吃早餐?”

“克里切在哪儿,你抢了他的活他不生气吗?”她上下打量着穿着深蓝色丝绸睡衣的魔药教授,肌肉的线条在服帖的布料后若隐若现。

“我让他回布莱克老宅了,比尔这段时间在神秘事务司查资料,那个房子里没人。”

“哈利和金妮还没搬进去?”波莫娜吃惊得问。

“他认为那个地方应该保密,不能让傲罗们知道,以前傲罗里就混进去过食死徒的人,这次刺杀亚瑟的凶手没有抓住,如果他搬进去了傲罗也会知道那所房子的位置,他在保护他的岳父母。”西弗勒斯长叹一口气“他总算有点男人样了。”

和弱不经风的马尔福少爷相比,哈利确实要有男人样多了,可是他还很年轻,不满24岁,这个年纪的麻瓜很多还在读研究生呢。

“别对他那么严格。”

“别对他那么宽容,他别无选择。”西弗勒斯冷冷得说“阿不思邓布利多已经死了,这次可不会有捷径给他走了。”

“你为什么又把气氛搞砸了!”她气愤得捶了一下他的胸膛,因为手感太好又忍不住捶了一下,他的嘴角又有了笑意。

“BBC在做古今伟大哲学家调查,你最喜欢的哲学家是谁?”

“当然是尼采!”波莫娜毫不犹豫得说“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多么富有哲学。”

“但是他发了疯并且还爱上了自己的妹妹。”他学着昨天在电影里看到的台词说。

讨论电影本来是个轻松的话题,不过后天那部电影给她的感觉太沉重,尤其是她买的那本书上也提及了研究团队在冰芯中找到了气候异常的证据。

那本书现在就在厨房的准备桌上摊开了放着,显然西弗勒斯也读了,他总是会读那些枯燥乏味,让人“致郁”的书。

好莱坞电影喜欢讲究大场面和视觉冲击,英国人则绅士内敛,就像灰暗的天空,心情常年笼罩深灰色中。尼采曾经说过,受苦的人,没有悲观的权利。一个受苦的人,如果悲观了,就没有了面对现实的勇气,也没有了与苦难抗争的力量,结果是他将受到更大的苦。这就是波莫娜时刻保持乐观的原因,她需要面对现实的勇气和与苦难抗争的力量。

波莫娜用餐叉戳中了一根香肠,然后自己咬了一口,将剩下的香肠放在魔药教授的面前:“这是最后一根了,好好享受吧。”

酷毙了的斯莱特林食死徒脸一下子拉得老长。

后天的电影里,一个布鲁克林的黑人流浪汉养了一只边境牧羊犬,他在逃入图书馆之前偷了一袋热狗,当纽约被海啸席卷之前,他把最后的一根火腿肠喂给了那只小狗,流浪汉说的台词就跟她刚才说得一模一样。

当那艘俄罗斯轮船驶进街道的时候,它还叫了两声预警,然而在电影结束的时候那只狗不见了,它最好的结局是自己跑了,最糟糕的结局是被饥饿的人吃掉了,那个流浪汉那么爱那条狗,他肯定吃不下它的肉。

如果有狗,当狼来的时候它能够预警,那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就不用被咬伤了,假如那只咬他的狼有狂犬病,那个年轻人就死定了。

图书馆的绝大多数人选择离开的原因是可以理解的,城市里的食物是从郊区运进来的,在那种大灾难的情况下肯定不会再有卡车运食物进来,如果大家留在图书馆里也会面临食物短缺的问题,不想人吃人、以那种丧失人性的方式活下去就离开。

留在图书馆的人到后来也没有食物了,即便明知道狼就在后面追,那三个年轻人还是要带走罐头和药品,强渡墨西哥国境的难民也不见得真的得救了,美国是世界粮食出口第一大国,那场天灾后北美不再适合种粮,墨西哥本土的粮食产量不高,除非把雨林给烧了,不然没有那么多土地种植粮食给人吃。

聪明的做法是种植中国的杂交水稻,这样亩产能提高,只是这样一来吃面包的美国人就要开始吃米饭,口味势必要发生转变。当然,这是指的有阳光的情况下,没有阳光杂交水稻也活不了,而且气候变冷后水稻产量也会减少,培养早熟高产耐寒杂交水稻才能面对太阳消失的问题。

“不吃?”波莫娜像魔鬼一样,举着小叉子笑着说“真是条坏狗。”

“你该说,我没那么贪婪。”西弗勒斯低声说“西里斯布莱克是条乖狗?”

“是你说他是条蠢狗的。”

“他没你想的那么听话了,你让他伸爪子他都不肯了。”西弗勒斯轻轻得说,嘴唇几乎贴着她的嘴角,那油腻腻的大鼻子在她面前晃来晃去“我帮你教训他了,你是不是该奖励我?”

波莫娜想起了尖叫棚屋,每次莱姆斯变形之后都是西里斯变的大狗挡在她的前面,而尖头叉子则用鹿角抵住莱姆斯。

“西里斯是好人。”

“但是他很蠢,就像那个警察,他从图书馆带走的绝大多数人都死了,而那个叫山姆的小子则让那个小团体的人都活了下来,劳拉最后选择了他,没有选择那个有钱小子,那个团队里的人都畏惧山姆,其中有个戴眼镜的男人,我想他准以为山姆是个暴君,你还记得么?那条喜欢叫的狗不见了,仅仅是个好人在那样的灾难下是活不下去的。”

“山姆是个好孩子,他曾经劝其他人留下。”波莫娜将手放在他的胸口,胸腔里的心脏正砰砰作响。

“那是在狗失踪之前,狗后来失踪了,当他对着壁炉烧书的时候他肯定觉得自己以前很天真。”西弗勒斯露出了一口黄牙,笑得残忍又邪恶“他长大了,我敢打赌,他绝不会因为被人说是懦夫就干出疯狂的傻事。”

“你也一样,贝拉挑衅你,你就……”

“那不一样。”他冷冷得打断她“我不会容忍一个女人向我挑衅。”

波莫娜想用手里的餐叉戳他的眼睛。

“你希望你是男人,但你终究只是女人。”他用轻浮的眼神看着她,用平缓又慢吞吞的声音说道“你现在也要和那条蠢狗一样报怨命运不公了?不服气你就还击啊,你怎么不还击?”

她想招来自己的魔杖,刚一有动作就被袭击了。

别的情侣早餐是温馨、优雅又甜蜜,他们俩却像是两只野兽,仿佛理性和文明都旅游去了,残存在身体里的只有原始的本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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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之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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