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四名部下

第四十七章 四名部下

听了这个挑战的声音,我吃了一惊,寻声望去,竟是刚才表现一直都很好的周金戈。我愣了一下,才赶忙答道,“当然可以了!”

得到了我的应允,周金戈跳了出来,从旁边兵器架子上拿出了一支长枪,立即摆开了架势。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一看这架势,我便知道眼前的这个周金戈不简单,他的枪法应该很不错,假以时日定能成为一员猛将。只是他的内功不怎么样,碰到江湖高手肯定要吃亏的。

当看到他的那支长枪,我眼前就是一亮,周金戈的武器绝对是把好枪。别的不说,就说那枪尖吧,就锋利到了极点,比我的麒麟枪都不遑多让。“看不出来,这家伙还有这么件宝物。”我不禁暗暗叹道。

为了少惹麻烦,一到了军营,我就把自己的麒麟枪了起来,所以至今还未有人见过。现在还不值得让麒麟枪显形,我于是从旁边兵器架上随便挑了一把长枪,迅速摆开了麒麟枪法的起手式。

我刚摆好架势,周金戈就开始进招了。枪头抖动,一下子就分成了三个,分朝我左右两眼以及咽喉处刺来。他用的很好,让人分不清那一枪是实,那一枪是虚。我就这么一看,虽然觉得攻我咽喉的那枪是实招,但也不能确定,只好闪身躲开。我这一躲,让周金戈使顺手了,啪啪又是两枪,枪势很快,角度也很刁钻,用得很不错。我只是象征性的挡了两下,主要功夫还是放在躲上。

这套枪法不错,与战麟枪法一样,都是注重速度与力量,以此来制造强大的压迫力。周金戈用的也很好,尤其是发挥了枪法中快的优点。但就在这三招的功夫,我也发现这套枪法的弱点了,就是脚法与手法的配合有些问题,估计这套枪法原来是用在马战上的,在本来就没有步法这一说。周金戈攻势的极快,反而将步法这个问题显得更加突出。

看出了周金戈的弱点,我也不和他纠缠了,赶快打败他好树立威信。周金戈的第四枪已经来了,我看准来势,用自己的枪架了下来。然后不容周金戈继续进招,开始反击,只供他的下盘。我的速度要比周金戈快很多,一招就将他逼得手忙脚乱。周金戈为了躲脚下,手里的枪已经快忘了用。接下来我又佯攻他的右臂,终于引得他的下盘门户大开,用枪一下子把他扫倒在地。

这一场,我又轻而易举的赢了。不过我没有显摆什么,赶紧去把周金戈扶了起来,我对他很有好感的。

“伍长好眼力啊!才几招就看出来我的破绽来了,我伯父和我说过很多次了,我的枪法本来是用在马战上的,步战会吃亏的。我当时心里还不太服气,现在看了,伯父的话还是很对啊!摔得好疼啊!”说着,周金戈开始揉起了自己的屁股。

我拉住了周金戈的手,笑道:“看来你的伯父是个练家子了,至少是懂得马战和步战区别的人,以后有机会还要拜会一下他老人家。是啊!年轻人有时候就是觉得自己很厉害而听不进长者的话,实际上他们都是很有经验的人的,应该多听一下他们的建议,当然也不是什么都听的。嘿嘿!以后不用叫我伍长什么的,直接叫我名字就行了。不知怎么的,和你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如果不嫌弃,交个朋友好吗?”

“承蒙伍长看得起,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周金戈也紧紧地把我的手握住了。

我田慕君终于有了第一个朋友了,等周金戈回到队列以后,我觉得也差不多了,便开始训话了,“我想各位应该认为我有资格做这个伍长了吧!战争是很残酷的,如果没有过硬的实力,很容易就会死掉的。我国和宏泰关系越来越差,随时都可能开战,我想你们来到朱雀关,不是为了送死的吧!我们伍中,有几位是一点儿武艺也没有的,要想在战场上保住命,就必须把自己锻炼成一个合格的士兵!从现在起,我便要对你们进行基本的军事训练了,希望大家能够配合一下,我也希望能和你们作朋友,毕竟我们都是新兵。”

然后,第一天的军事训练就开始了。

渐渐的,我们五个人也都熟悉了。我虽然在训练时是伍长,但平时一点儿也看不出我是他们的长官。我们都是新兵,很容易就能扯到一起来。渐渐的,我通过闲谈把他们四个人的家事也都摸清楚了不少。

周金戈出身于一个军人世家,他的父亲都做到了总兵的职位,但在大动乱的末期战死沙场,周金戈现在用的长枪便是他父亲留下来的。不过周金戈是一个遗腹子,并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他是由同为军人的伯父养大的,从小就受过极其严格的军事训练。至于他的伯父是何方神圣,我就不知道了,试了很多次也没从周金戈口中套出什么来,周金戈把自己伯父的身份捂得很严。据我估计,周金戈的伯父应该是一名将军。像父亲一样当一名将军,就是周金戈的理想了,所以他选择了从军。

周金戈是因为理想而来,而高富贵则完全不同了,他的目的——富贵就在他自己的名字中。高富贵生在云国西北部一个很贫穷的山沟里,家里世代务农,日子过的很苦,高富贵是家中六个孩子中的第四子。尽管有时候连饭都吃不上,高富贵还是长了个大高个,而且很有力气。但家中力气最大的高富贵却不喜欢做农活,整日游手好闲,偶尔才去做些短工。因此,希望高富贵能做一名老实庄稼汉的高父高母苦口婆心地劝了高富贵不知多少次了,但却没有结果。实在受不了家中贫穷生活,高富贵终于选择了当兵这条路,试图改变自己的命运。

至于钱书阁了,他的祖上曾经有人通过科举做过朝廷的大官,但此后便一代不如一代了。钱书阁的父亲终其一生,也只是个秀才而已,而钱书阁现在连秀才还没考上呢。本来,钱书阁可能会一直考下去,可能再经过一段时间的苦读也能混个功名吧。但在去年的时候,钱书阁的父亲突然病逝,不事产业的钱书阁很快就把自己那份本来就不多的家产给败了个精光。不知道该如何活下去的钱书阁,只好选择了当兵这条道路。读书人究竟是读书人,钱书阁为自己的投军找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堂——投笔从戎。由于曾经读过书,钱书阁经常在我们面前卖弄一下自己的学问,就连和他最好的钱书阁都在背后说他很酸。

和他们三个都不同,罗英是个充军的罪犯。罗英出生于一个富商家庭中,在满月的时候便被算命的断定将来富贵不可限量,而作为家里的第一个男丁从小又就被家里宠的很厉害。等罗英稍为大了一些,就被家里送到了附近的一个大门派里学武功,也算学有所成。本来摆在罗英面前的出路是很好,要么回家继承父业,要么投身到禁卫军或者禁卫,但就在他一次回家探亲的时候出事了。罗英家里是做绸缎生意的,开了好几个店铺,一些当地靠收保护费为生的地痞就经常找上门去。罗英的父亲本着不惹麻烦的原则,一直乖乖的交着保护费,但那次地痞在罗英回家的时候又来了。年轻气盛的罗英没有听下父亲的劝告,与那几个地痞理论起来,最后地痞们理论不过罗英就动手了。但他们完全不是练过武功的罗英的对手,尽管被打得很惨,他们嘴中仍然不服,骂些不干不净的话。气得有些昏头的罗英终于失手打死了一个地痞,惹上了人命官司。罗家上上下下花了不少钱,终于换来了从轻发落,充军到了朱雀关。经过这件事,本来很好的前程一下子就被毁了,又给家里添了很多麻烦,罗英便有些自怨自艾,脸上经常露出那种凄凄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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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凤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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