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家族盛衰

第2章:家族盛衰

还没等我开口挽留,洋人老头已经快走到门口了,忽然间他停下脚步:“很高兴认识你啊,易三爷…呵呵…也不知道你们易家的能耐,有没有传到你这一代,希望不是徒有虚名吧…”

等我向前追赶过去的时候,发动机的轰鸣声已经离我远去了。

我靠了一声,低头看了一下那老头留给我的纸,上面写着几个大字:北狼王、苏如海巴特尔。

北狼王…巴特尔?这个名字怎么听着那么耳熟?我仔细的回想起来,脑袋中闪过了一幅画面,一群凶恶狰狞的巨型狼犬冲进了草原上的一个只有十几个人的贫民部落,肆虐着一切,杀死了部落里的人,最终将那里变成了人间炼狱!

巨狼们大口大口的啃食着那些尸体,直到它们听见一个妇人尸体下面传来的婴儿哭叫声,才停了下来…

这并不是我大脑即兴发挥的,而是在我们家族传承的《探险笔记》里看到的,至于为什么对这段故事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我父亲经常翻看这一页,我好奇心也偷偷提了起来。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我们的笔记,它是采用图案(画画)和文字共同叙述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洋人老头家伙到底是什么来路?我心里越琢磨越奇怪,但是想起老头说过的话,还是决定先回家拜访一下老朋友(《探险笔记》)。

我即刻关上店铺门,便叫了一辆车坐了上去。我住的那所廉价的合租公寓,即使路上不堵车,畅通无阻的行驶下也需要接近二十分钟。

说来也惭愧,我本应该过着住着豪华别墅,开着敞篷跑车,抱着洋妞,在沙滩上冲浪的日子。

现在却是吃上顿没下顿,即使是两个人一起掏付的合租房租,也够要我半条命的。

我听父亲(易百川)喝醉后说过,我们家族最早可以追溯到盛唐时期永徽元年(650年),也就是史上被称为“唐朝对外的威力,以高宗时为极盛”的年代,当时在唐高祖的对外扩张的时候,我的先祖就是其百万雄师中的一员。

再一次荒野上的伏击战中,先祖的铁骑被敌军的大弓狠狠击中,他便摔下马失去了意识。好在没有因此丧命,也算是福大命大,只不过等他醒来的时候,军队已经撤离了这里,到处都是惨不忍睹的尸体,用“血流成河”来形容,毫不为过。

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先祖发现不远处,既然还有一匹活着的骏马。

可奇怪的是就在他骑上马背的那一刻,像是被某种神秘力量迷晕了一样,失去意识睡了过去。等他醒来的时候,夜幕已经降临,而他则是被带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之内。

先祖的眼前出现的是一群穿着奇异服装的人,其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每个人都带着一副奇特的面具,他们围绕着火堆坐在一起,手牵着手正在念着什么。

先祖不敢贸然靠近他们,因为他发现那火焰的颜色是绿色的,在微风的吹使下,绿光忽暗忽明的照在那群人的面具上,显得格外的阴森。

先祖隐约感到有些不安,正准备从剑鞘中掏出佩剑的时候,一双强有力的手,将他从马背上拽了下来。

是一个戴着面具的男人,先祖也算是反应迅速,即刻掏出剑对着他的腹部刺了过去。

奇怪的是剑峰穿过面具人的身体,就像是穿过一道鬼影一样,毫无存在感。

先祖接连划了几下,依旧毫无作用。

这时面具男开口了,他说自己是?(juàn)家人,

并不想伤害他,只是想请先祖帮个忙。

先祖反问道要帮什么忙,面具男继续说道,自己家族的人被不远处的土匪屠杀并割掉了自己的脸皮,因此他们没有办法投胎转世,只能在这里当个孤魂野鬼,所以想要请先祖帮忙,将他们的脸皮贴回他们的尸首上,让他们安息。

我先祖虽不是什么武力超群的大将军,但是对付几个土匪还是绰绰有余的,当下便接受了他们的请求。

次日凌晨在面具男的带领下,他来到了土匪的营地将他们杀了个精光,原来这群土匪,把他们的脸皮割下来是为了某种仪式,在高高的木杆上挂着,它们早已被晒成干枯的脸皮,祖父也是忍着恶心将他们拿下来,在面具男的带领下找到他们的尸体,给他们重新贴上以后,好生安葬了一番。

等忙完这一切转身的时候发现,面具家族早已不见踪影,只有那匹骏马在那啃食着野草。

不同以往的是,骏马的脖子上多了个用红绳帮着的卷盒,先祖走过去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封帛书,密密麻麻的像是地标。

就近的一个好像就在南边一座巨山的下面,于是先祖抱着好奇心寻了过去。过程就不细说了,反正最后他发现那是一座古墓,里面的陪葬品显示着墓主人生前有多富有。

就这样先组靠着帛书上的地标,弃武从商,经过了几代人的努力,直到北宋时期我们家族已经成为了富甲一方的贵人。那帛书上的地标,基本上都挖的差不多了。

当然了,那些古墓又不是轻易可以倒出来的,我们家族的人进到地底下后,永远留在那里的也非常多。其中最惨烈的一次是为了探寻西汉一个贪官的地下墓陵的时候,我们家族去了四十七个人,最后只有八个人从地底下回来,不仅什么宝贝都没有倒到,反而精神变得失常。

不过话又说回来,凡事都有两面性,经过长久的“地下工作”,我们家族的人已经有了熟练的技术,在清朝“闭门锁国”时期之前,我们家族内部出现了分级。一方认为我们应该继续到其它的墓穴,进行我们的金库补充。

另一方认为我们的财产已经足够我们生存下去了,倒不如让这些宝贝永远的留在地底下。钱已经是身外之物了,我们应该更注重探险时候的冒险精神。因此我们可以去那种神秘且又危险的地方去探险,但却不碰里面的东西,留下足迹。

这样就可以向后面来的人证明,是我们易家的人第一个到达这些地方的。

就这样,因为长时间的意见不合,第一观点的人从我们家族分裂了出去,成为了摸金校尉,而留下来的,则称自己为探险家。

至于我的血脉则有点奇葩。我的父亲是属于探险派的,而我的母亲则属于摸金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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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险笔记:未解之谜,颠覆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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